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时间:2024-02-20 17:18:33
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通用11篇)

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通用11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通用11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1

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指导,按照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班主任竞争上岗和班主任选择科任教师的用人机制,竞争聘优,优胜劣汰,实现教育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构建和谐校园。

二、竞聘任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编设岗,以岗定员,以职定责。

2、坚持择优聘用,优化组合原则。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以政教处为核心聘任班主任;以班主任为核心聘任科任教师。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方案、职数公开,聘任过程公开,聘任结果公开。

4、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

5、坚持教学第一线优先的原则。

6、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教职工的申请和特长,最大限度地用人所长。

三、竞聘对象

1、主要是本校具备相应资格的教职工;

2、下列人员可直接聘任:

(1)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或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

(2)市及以上骨干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

3、学校在编中层以上干部,按干部聘任原则另行聘任。

4、免竞聘人员

(1)经批准长期病休的

(2)经批准内部退养的;

(3)经批准外出交流的;

(4)经批准借调人员。

四、竞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本职工作,履行职责,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4、具有相关岗位的文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普通话水平要达到相应学科要求。其它岗位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如无证书,要经考核,确有能胜任受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能承担满工作量。

五、岗位设置

(一)编制情况

2016年滨湖镇教委下达我校编制为27人、

(二)具体岗位设置情况

1、学校班子(5岗):校长1岗、副校长1岗、教导主任1岗、德育主任1岗、后勤主任1岗

2、班主任10岗。

8、教学人员(27岗):

语文10 ;数学 7 ;英语 2;科学 2,思品 2

体育 2(兼1) ;音乐 2(兼1) ;美术 2(兼)

实践 2 (兼) ;信息 1(兼) ;实验员 1(兼);图书员 1(兼)

后勤辅助 1(兼)

六、竞聘程序

1、制定《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公布学校编制总数,学校岗位设置情况,

岗位职责及岗位待遇。

2、教职工个人递交应聘申请。

3、教职工竞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对象的意向,层层聘用。第一步:聘用班主任;第二步聘任教学岗人员;第三步,聘任其它岗位人员。

(1)我校实行教师上岗逐级聘任的办法,召开教师竞聘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个人申请,结合个人工作能力、实际教育教学水平、师德表现、考勤、工作量、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并根据班主任工作经历及个人工作能力,聘任各班主任。

(2)班主任结合师德表现、考勤、教学成绩及个人工作能力,聘任任课教师。

(3)设岗分年级、分科目,按照先高年级、后中年级、再低年级的先后次序进行。

(4)评聘结果由聘任领导小组批准并备案。

(5)学校管理岗位由学区和校委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竞聘。

(6)学校领导必须参加教学岗位的竞聘。

(7)如果同一岗位出现多人应聘,由聘任领导小组根据个人师德表现、工作能力、考勤、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等方面,按照岗位设置数量进行投票决定。

(8)如果出现岗位空缺无人应聘,由领导小组从所有应聘教师中择优聘任。

(9)如果出现某一岗位的所有应聘教师都没有被聘任,该岗位空缺,由聘任领导小组协调调剂或空岗另聘。

(10)不服从应聘领导小组调剂者,一律不聘。

4、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张榜公布。

5、安置处理落聘教职工。

七、受聘教师的管理和待遇

1、学校制定相关岗位的责任目标,受聘教师要积极履行职责,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对教师的工作情况学校要分期考核,直接同评优、评先、晋级、津贴挂勾。

2、受聘教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内部管理制度办法,享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等待遇。

八、落聘教师的安置和处理

对落聘教师学校要给予人文关怀,尽力在学校内部安排工勤服务岗位;对不服从安置的教师,按市区相关文件处理。对未能竞聘到任何岗位的待岗教师,第一年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时间必须按时到校进行业务学习,准备下学年的竞聘;第二年仍未竞聘到岗位,只发放基本工资,工作时间仍必须按时到校进行业务学习,准备下学年的竞聘;第三年还未竞聘到岗位的,基本工资造册发放,工作时间仍必须按时到学区进行业务学习,准备最后一次的竞聘;第四年都未竞聘到岗位的教师停发基本工资,上报到学区和市教育局处理。

九、聘任实施步骤

1、 8月22日—8月23日:宣传发动阶段,学校管理岗位、班主任竞聘;

2、8月24日:教职工填写竞聘意见表;

3、8月25日—8月26日:教学岗位竞聘;

4、8月27日: 其它岗位应聘;

5、8月28日—8月29日:落聘教师安置;

6、8月30日:公示和上报竞聘上岗名单。

十、组织领导

组 长:刘合永

副组长:马洪浩

组 员:郑孝雷杨列同

十一、特别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有权随时予以解聘或待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造成极坏影响的;

(2)出现重大教学和安全责任事故的;

(3)严重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或履行不到位的。

(4)因计划生育、或信访受到处理的。

   ……此处隐藏14080个字……任。考官、命题组的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好相关试题的保密工作,防止试题内容外泄,如有违反规定者,将严肃查处。

(三)扎实工作,切实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涉及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单位自身的稳定与发展,各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在引导职工支持并积极参与岗位设置工作的同时,要保证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志要积极参加竞聘上岗,在搞好竞聘上岗的同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11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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